上 海 交 通 大 学课 程 考 核 管 理 办 法(暂 行)课程考核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所特有的评定、检测、诊断、反馈和激励功能,是其他环节难以替代的
课程考核工作的质量是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并对教学质量、教风和学风产生直接的重要影响
为使课程考核更加综合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习过程考核1.在教学过程中,老师要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风格采纳多种恰当的考核方式,加强对日常学习过程的考核,如中期考试、小测验、大作业、课堂讨论、实验、论文、考勤等,改变课程结束时“一考定成绩”的做法,防止“考前突击"的行为,促进学生的讨论性学习
2.学生课程学习总成绩中,除课程中期考试和结业考试成绩外,还必须有采纳其他方式得到的考核成绩
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由任课老师及课程负责人确定,以 40%—70%为宜
各项考核成绩构成应反映在教学进度表中,经院(系)教学主管审批后实施
教学进度表必须网上提交以便学生查询
对于因某种特别原因(如外校交换、校外参赛、转专业等)无法参加部分或全部过程考核的学生,任课老师可以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另行制定有针对性的“特别情况考核方案”,书面报请院(系)教学主管审批后实施
3.老师必须提前将课程考核方案和标准告知学生
对学生的每项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且允许学生查询
4.老师须用“上海交通大学老师登记学生成绩单"记录学生学习过程考核成绩,并及时在网上登录
二.课程中期考试与结业考试书面考试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仍将是一种主要的学习成绩评定方式
对绝大多数课程来说,课程结业时都应进行考试
对数学、物理、大学英语等公共基础课程来说,还应进行中期考试
对课程中期考试和结业考试要求如下:1.考题与试卷1
1 命题一般由开课教研室或课程组负责实施
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覆盖课程的主要知识点,既要注重考核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