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4 版 )合同编号 上海市消防工程施工合同(2024 版)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筑面积:
第二条 工程范围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第三条 承包方式承包方式(请在方框内打勾):□包工包料□其他:
第四条 合同工期一、本合同工期为 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乙方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 日内进场施工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一)因甲方计划变更或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正常工期的;(二)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的;所供材料、设备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设备在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的;(三)因甲方未具备进场条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场地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等,影响进场施工的;(四)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 日以上(每次连续 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五)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影响本工程进度的;(六)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没有验收的;(七)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经催告后 日内仍不支付的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双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工程价款,并附《预算单》:一、暂定价格
工程价款暂定,双方在结算时确定最终工程价款
(一)工程价款暂定为:(大写) ,(小写)
(二)工程价格调整计算方法:
二、固定价格
工程价款固定,根据招标图纸及综合单价确定,仅在下列第(二)项情况出现的,调整工程价款
(一)工程价款为:(大写) ,(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