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内涵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上海理工大学 2024~2024 年进展定位规划》、《上海理工大学“十二五”事业进展规划》和《上海理工大学“十二五”内涵建设规划》,推动“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的实施,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围绕“先进制造科技创新与人才培育平台建设”主题,包括重点学科专业、知识服务平台、老师专业能力、国际化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五大类建设内容。第二章 管理架构第三条 学校设内涵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规划进展处、科技处、教务处、讨论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人事处、国际沟通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处共同参加。第四条 学校设内涵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内涵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第五条 学校设内涵建设项目专家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有关专家和校外特聘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专家)为单数。(一)专家的条件1. 年龄一般在 60 岁以下,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一线工作的;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术造诣深,有突出成就的;3。 熟悉国民经济与区域经济进展趋势,对学校优势特色学科专业有相当了解的;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办事公正,同时又关怀高等教育事业进展及管理工作的。(二)专家的聘任遴选符合条件的专家建成专家库,根据每次内涵建设项目评审内容的需求,由内涵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参加评审的专家。第六条 内涵建设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上海理工大学内涵建设项目管理组织架构第三章 项目体系第七条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项目体系如下表所示.上海理工大学“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体系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统筹部门1 重点学科专业1-1 “光机电集成与精密制造”学科专业创新平台建设1—1—1“光学工程”一流学科建设科技处1-1-2“微纳制造与新材料”跨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处1-1—3“光机电集成与精密制造"学位点建设讨论生部1-1—4“精密制造"类特色专业建设教务处1—2 “ 能 源动力装备与绿色 制 造 " 学 科专业创新平台建设1-2-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重点学科建设科技处1-2-2“新能源与环境”跨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处1—2-3“能源动力装备与绿色制造”学位点建设讨论生部1-2—4“绿色制造”类特色专业建设教务处1-3 “制造增值服务和系统管 理 " 学 科 专业创新平台建设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