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岗位要求相结合的职称评聘管理机制,根据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职(岗)专业技术人员.二、凡本院在职(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规定任职资格相应学历、学识,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申请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呈报的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举、医院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一) 医院公布申报评议方案;(二) 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三) 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价,提出推举意见;(四)医院公开个人量化评分结果;( 五)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举结果;(六)医院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七) 医院对申报材料进行仔细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八)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医院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医院要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举意见”栏中填写推举意见。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医院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推举上报;(九) 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十) 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十一)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相应评审办事机构.四、凡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延缓一次有效专业职称晋升:(一)未通过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包括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医院其他规定者;(二)因年度考核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转正定级的人员,按转正定级推迟的时间,顺延评审;(三)违犯医德医风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一票否决;(四)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各类行政、党纪处分的;(五)凡造成医疗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医疗纠纷形成严重影响及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六)不接受医院和上级部门指派的指令性任务的;(七) 发生教学事故者一票否决;(八)因连续事假三个月、长期病假(一年以上)、不能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者;(九)出国期满,超期未归且未向医院汇报征得医院同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