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北大学横向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大校字〔2024〕45 号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横向科技经费管理,提高横向科技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健康进展,学校讨论修定了《东北大学横向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仔细遵照执行.东北大学2024 年 10 月 22 日东北大学横向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横向科技经费管理,提高横向科技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健康进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4〕7 号)、《东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东大校字〔2024〕28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横向科技经费是指以东北大学名义对外开展科技活动取得的各种非政府计划安排的科技经费,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科技购销合同等取得的各类科技收入。第三条 横向科技经费具有国有属性,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利用横向科技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应统一纳入学校资产管理。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管理职责第四条 学校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横向科技经费管理体制.学校是横向科技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在校长统一领导下,分管科技、财务的校领导对横向科技经费的管理分工负责,科学技术处、计划财经处、资产管理处、人事处、后勤管理处、审计处、监察室、学院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东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明确管理权责,协同做好横向科技经费管理工作。第五条 明确学院(部)、及直属部门(以下简称“学院”)的监管责任.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横向科技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要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组织横向科技项目论证、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审查合作(外协)单位资质,审核横向科技合同、审核支出内容的真实性和相关性。协助项目负责人办理经费入账手续、提供项目预算执行信息和办理项目结题结账手续等相关服务。第六条 横向科技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审批制度。项目负责人必须根据横向科技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合理、法律规范使用经费,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自觉控制横向科技经费的各项支出,及时办理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项目资金提供方,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对横向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