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http://finance.591hx.com 2024-3-30 22:19:51 证券时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深鹏所内控股审字[2024]0004 号 东北电气进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东北电气进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法律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东北电气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法律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深圳 2024 年 3 月 29 日 刘仁芝 中国注册会计师 彭 昕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法律规范》、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和情况,履行了相关义务.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2024 年,东北电气进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在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法律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基础上制定了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仔细执行了此项制度。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要求,本公司在已有内部控制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