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方案 (样本) 项目名称: 开发企业(章): 申报日期: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企业承诺 1、本方案中的有关数据信息依据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填报,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本公司承诺所有预售资金用于该项目工程建设,并按期交付使用
3、本公司销售制度和措施健全,承诺遵守国家、省和本市有关商品房预售规定,严格根据本方案预售商品房
4、自预售许可证发放之日起十日内严格根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的用途和范围以及预售方案申报价格将全部准售房源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不分批、分次销售,保证不炒房卖号、捂盘惜售,不虚假交易等
填写说明 1、本预售方案与申办预售资金监管、预售许可内容和规模一致,一式四份(预售方案备案、办理预售资金监管办理预售许可、预售人留存)
2、本方案中的“地址"、“楼号”等均指派出所确定的路名及门牌号码
3、本方案中物业用房及其它公共设施的位置以及建筑面积是指规划批准的施工图纸上载明的位置,申请预售商品房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绘
4、本方案中提交的复印件,均应有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加盖“与原件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5、本方案所有内容须准确无误,经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不得随意更改,加盖备案专用章后作为办理预售许可证必备要件
6、本方案样本可于东营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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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方案 第一章 制定本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4】17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24〕53 号)、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