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制度“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学校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
2、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法人代表)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同志担任;成员由学校各处室、各年级负责人组成
3、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职责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学校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2、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进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使之与学校进展相适应,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处室和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制定《新福中学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
4、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
5、开展常用灭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险情,按《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和救援
8、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协助调查灾害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1、加强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
学校负责政教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每学期至少两次相关宣教活动,通过影视、板报,宣传橱窗、知识竞赛及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师生了解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了解应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