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骨干老师评选和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选拔和评审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是适应我校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实施素养教育的需要,是提高我校老师队伍整体素养和教育教学、教科研水平的重要环节,旨在发现和培育人才,总结和推广经验,鼓舞广阔老师敬业崇教,调动老师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有专长、教有特色、研有成就”的优秀老师示范指导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造就骨干老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进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推举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委员会,负责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考核和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由校长和人事、教学、教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三、选拔范围 全校教学第一线的专任老师、有老师职务并担任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 四、评选程序及方法 1、材料上报.根据自愿的原则,申报老师填写《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评审登记表》,连同反映本人工作实绩和教科研成果的原始材料,报资格评定委员会。 2、初评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安庆一中骨干老师的评选条件对申报老师的上报材料初评,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老师即为安庆一中骨干老师. 3、复评阶段。评定委员会根据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的评选条件,对初评合格的老师进行材料评审,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老师即为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评审结果作为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推举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 4、公示名单.公示评选出的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名单和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推举名单,接受师生监督. 5、上报我校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推举名单。并附个人相关评审材料。 五、安庆一中骨干老师的评选条件 ㈠政治思想方面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严格遵守《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和《安庆市中小学老师行为“八不准”》,仔细履行老师职责,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能与时俱进,不断探究,勇于创新。 2、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含德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在近三年考核中均为“合格”以上等级。 ㈡学识和职业技能方面 1、具备《老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老师资格和《老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2、具有中学一级以上老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职务限制. 3、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积极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