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中老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一.考核内容和标准师德考核以《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一) 依法执教 1.树立依法执教意识,自觉遵守、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言论、观点、思想。 2.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判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不随意增减课时,不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4.仔细执行《义务教育法》,尊重、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劝迫学生辍学。 5.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二)爱岗敬业 6.关怀国家大事,及时了解国家的大政方针,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 7.尊重自己的职业选择,热爱教育事业,尽职尽责,勤奋工作,无私奉献. 8.热爱学校,关怀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形象,努力为推动教育事业进展做贡献。 9.精心备课、上课,仔细批改作业,切实抓好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不敷衍塞责. 10.重视德育工作,把德育渗透在学科教学中,努力培育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养. (三)热爱学生 11.关怀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努力建立“尊重、关爱、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 12.注重学生的个性进展,正视学生差异,因材施教,诲人不倦。 13.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有帮助和辅导措施,效果明显. 14.乐于助生,积极协助学校解决好特困生上学困难的问题。 15.努力实施素养教育,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学生,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四)严谨治学 16.仔细实施新课程计划,潜心讨论新课程标准,积极参加学科培训,明确所教学科的目的要求及学科结构。 17.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提高教育科研水平. 18.树立终身学习思想,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19.学习和掌握信息教育技术,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五)团结协作 20.团结关怀同志,尊重他人,不做有损于团结的事。 21.谦虚谨慎,互帮互学,善于合作,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六)尊重家长 22.坚持家访,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要求和学生在校情况,仔细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23.尊重家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家长,不指责、训斥家长,不给家长布置作业。 (七)廉洁从教 24.自觉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