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西小学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一、农村中小学预算是指农村中小学根据教育事业进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是农村中小学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农村中小学预算是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
农村中小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农村中小学预算的编制要遵循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原则
三、农村中小学预算,必须建立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以独立设置的农村中小学为基本预算编制单位,将农村中小学各项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的体制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地区,必须将农村中小学预算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以县为主",不得下放到乡镇,原由乡镇财政负担的农村中小学经费部分,应上划县级财政管理
四、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的范围包括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包括普通初中、职业初中、完全中学中的初中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和特别教育学校
农村中小学预算以独立设置的学校为基本预算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的乡镇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五、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一般采纳“二上二下"的流程 上报 上报下达 下达注:“上报”指上报预算建议数或预算草案;“下达”指下达预算控制数或预算批复
农村中小学农村中小学农村中小学 “一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编报预算建议数
农村中小学校要根据学校的基本情况和事业进展的需求,编制年度预算建议草案,上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汇编成部门预算建议数,报送县级财政部门
“一下”县级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
县级财政部门根据部门上报的预算建议数,结合财力可能,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编制县本级财政预算初步草案报县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