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八局施工现场 CI 管理程序一、目的为了保证工程项目能够准确、法律规范地执行中建总公司新版《CI 视觉识别法律规范手册(电子版)》(以下简称 CI),树立“中国建筑”品牌,扩大中国建筑八局的社会影响,增强竞争能力,赢得广阔用户的信任,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局及局属各单位项目经理部
三、相关文件:中建总公司新版《CI 视觉识别法律规范手册(电子版)》及《关于印发企业理念的通知》(中建政工[2024]9 号)、《关于视觉识别法律规范施工现场分册增加、调整内容的通知》(中建政工[2024]10 号)、《关于施工现场CI 执行标准增补内容的通知》《中建八局 CI 实施管理办法》
四、组织机构局和公司成立 CI 实施领导小组,项目部成立 CI 实施执行小组
在工程项目经理部组建的同时,项目经理部要指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现场 CI 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在落实各部门机构的同时,要建立经理部的 CI 实施执行小组,该小组应由技术、工程、安全、机械、消防、生活管理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办公室设在经理部办公室,负责日常 CI 管理工作
五、施工现场常用组合法律规范5
1 标志、标志释义及标志最小使用范围(见企业形象视觉识别法律规范手册施工现场分册 P2)5
2 标志制作法律规范(见企业形象视觉识别法律规范手册施工现场分册 P3)5
3 标志不可侵犯范围(见企业形象视觉识别法律规范手册施工现场分册P4)5
4 标志负形、标志烫金使用法律规范及标准色、辅助色(见企业形象视觉识别法律规范手册施工现场分册 P5)5
5 辅助图形及运用法律规范(见企业形象视觉识别法律规范手册施工现场分册 P6)5
6 标准中英文制作法律规范(见企业形象视觉识别法律规范手册施工现场分册 P7)5
7 施工现场常用组合法律规范(见企业形象视觉识别法律规范手册施工现场分册 P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