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建设工程合同(中石化标准文本)胜科采油队、输油队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甲方: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胜利油田兴达现河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合同于 2024 年月日在山东东营市东营区胜科采油队、输油队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胜利油田兴达现河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及解释(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需解释的名词)1
1 项目经理:是指发包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2 设计单位:是指发包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3 监理单位:是指发包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4 工程师:是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5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7 合同价款:是指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发包方用以支付承包方根据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8 追加合同价款:是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方确认的增加合同价款
9 费用:是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方或承包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10 图纸:是指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供并经发包方批准的,满足发包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 工期:是指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根据日历总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