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第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法律规范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仔细贯彻实施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在国家、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下,不断强化公司环保的自律行为,使公司整体环境行为达标
第三条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向管理责任到底,横向管理责任到边"的管理体系
施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标准高于公司要求的标准时,则采纳当地的环境标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及所属工程队,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可结合本办法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组织 第五条 公司设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机构,承担环境保护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责
第六条 公司从事施工生产的单位,一律设置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的环境工作人员,并保持环境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
公司建立完整的环境管理监控体系(见下图示)
公司环境管理监控体系图第七条 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爆破拆除工程等施工作业项目,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的环境监督管理,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第三章 环境保护责任制第八条 公司建立覆盖全员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在各级领导层、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之间,建立责任明确、各负其责的环境保护责任制
第九条 环境保护责任制是企业总体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公司领导组公司环保监察科公司项目指挥部分公司机构公司项目部机构小型项目部机构工程队机构部分
实行分层制定、分级负责、归口劳动人事部门统一管理的原则
各单位分别制定本单位各级、各类人员环境保护责任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讨论、审定、批准后,下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