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推动企业生产标准化,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提供生产安全性,决定在全分公司范围内实行临时用电配电箱(以下简称配电箱)统一管理。为提高利用率,降低成本,特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由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统一对分公司配电箱等作为资产实施管理,承担临时用电配电箱的设计制作、调配、管理、租赁等业务。二、资产管理(一)、范围和名称临时用电配电箱:总箱或一级箱、分箱或二级箱、开关箱或末级箱 (二)、入账价格1、凡外购成品按“购入价”作为初始入账价值.2、外购配电箱外壳后进行加工制作的配电箱按“(购入的配电箱外壳费+电气元件费+安装人工费)",经经营管理部审核认定后,作为初始入账价值。(三)、配电箱的摊销 配电箱摊销:配电箱入账后,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内部对其进行内部摊销,具体如:低于两千元的配电箱一次性耗料进账;高于两千元的配电箱分为 10 个月摊销完. (四)、核算方法1、科目设置:周转材料作为一级科目,按配电箱设二级科目,按在库、在用和摊销设三级科目.2、摊销方法:按账面原值扣除估计残值后除以估计摊销月份,计算摊销额。3、核算方法:(1)、配电箱验收后计提摊销额,并冲减周转材料账面净值,增加累计计提摊销额。(2)、配电箱每月 1 次摊销额按估计使用时间均等在月份内计入物资设备管理中心成本.(3)、若发生配电箱提前报废或丢失,参照固定资产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三、管理职责(一)、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1、根据项目部报总工程师同意后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提前 15 天通知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准备,有书面交底。2、当分公司现有配电箱数量不能满足工程需求时,须经生产副总批准后,委托厂家加工生产;3、定期对项目配电箱的保养、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项目整改,对问题较严重的、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价处罚;4、配电箱为分公司资产,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应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盘点,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和良好运行。防止出现流失。 (二)、项目部 1、由项目部上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报总工程师同意后,提前 15 天通知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准备,有书面交底。如现场需要特别要求的配电箱,分公司现有配电箱不能满足需求,应单独说明,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可按要求配置,整体费用转项目,不作租赁计。 2、项目部对新入场的配电箱应进行验收,发现存在电子元件损坏等不符合规定之处应及时向调入单位、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反馈信息,由物资设备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