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技术管理工作,建立技术管理与服务保障体系,提升运营技术管理水平,参照国家、部省、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管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技术管理工作本着宏观控制、服务指导、降本增效的原则。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三条路产维护部负责管理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的制定;负责收集国家、山西省颁布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负责管理公司科技项目需求和选题意向,编制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牵头组织管理公司科技项目立项评审、研究大纲评审、实施、监督检查、验收、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管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管理公司QC活动开展工作。第四条各部室(单位)1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按照项目任务书开展研究,并对项目完成情况负责;负责QC小组活动的登记注册、选题、活动过程、成果报告、成果申报、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解决开展QC小组活动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掌握行业技术动态,收集行业技术信息;配合路产维护部开展技术审查工作和技术交流活动;成立专业技术兴趣小组;参加技术学习培训;开展技术研究活动;参加专业技术问题研究与方案编制。第三章适用范围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公司科研项目工作、技术创新工作和QC小组活动的管理。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七条技术人员库组建工作流程:由路产维护部牵头,各部室(单位)组织具备技术专长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内部技术人员推荐表》(具体见附件1),报路产维护部。路产维护部组织对推荐的技术人员进行初审后分类提出专业技术人员库人员组成建议,报领导审核,审批(或会议2通过)后建立管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库。第八条科研课题(或技术创新)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工作流程(一)申报路产维护部每年12月向各部室(单位)征集科技项目选题意向。各部室(单位)根据各自专业领域的技术重点、难点工作填写科技项目选题意向书(见附件2),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路产维护部。路产维护部分类汇总提出科技项目计划,报技术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签,董事长(或会议通过)审批。(二)立项项目承担部室(单位)填写《科技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3)和《科技项目立项审批表》(见附件4),经业务部室、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路产维护部、技术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签,董事长审批。同时向路产维护部报备。路产维护部按集团公司或上级部室要求申报立项。(三)实施与控制1.项目立项批准后,项目承担部室(单位)应按立项批复意见认真组织实施。科技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对项目的完成质量和进度负总责。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具有较高学3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时间保障,并应是项目承担部室(单位)的正式人员。2.项目承担部室(单位)应在计划发布后20日内编制研究大纲,报路产维护部。路产维护部按集团公司或上级部室要求申报。经集团公司或上级单位同意,项目承担部室(单位)组织专家对研究大纲进行评审,并出具书面评审意见。项目承担部室(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在7日内修改完善研究大纲,并送路产维护部复审、备案。路产维护部按集团公司或上级部室要求复核、备案。3.研究大纲复审通过后,集团公司与管理公司签订《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项目承担部室(单位)应严格按照任务书的约定,科学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4.科技项目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项目承担部室(单位)应于每年11月底向路产维护部报送科技项目年度进展报告。路产维护部于每年12月初向集团公司报送科技项目进展报告。5.路产维护部视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提供技术支持。6.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预期成4果、考核指标、研究经费、完成时间、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等事项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必须经过批准后报路产维护部备案。路产维护部按集团公司要求申报批准。(四)验收项目承担部室(单位)应在项目任务书约定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