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医发(2024)10 号重大医疗安全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为了保障医疗安全,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的发生,以及准确、及时、公正的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维护医疗秩序,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本院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法律规范及常规,避开发生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为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时,应当按本预案的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第一章 医疗投诉处理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调整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石友武副组长:郭永胜 柳永杰 任晓明 杨双桥 高 文 史永平 吕慧明成 员:各职能、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下设医疗投诉接待办:主任:张丽娟 副主任:刘 涛其主要职责有:(一)接待患者的投诉,向患者提供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及时处理纠纷;(二)协助医院及相关科室制定预防和处置医疗事故预案,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重大过失行为,根据预案及时实行措施;(三)负责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报告;(四)配合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要求的各种相关材料,协助完成调查取证、陈述及答辩等程序;(五)负责处理由医院承担的赔偿事宜,根据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六)对发生医疗事故或违反《条例》规定的责任人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七)及时总结医疗争议的情况,向医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提出有关的合理化建议和医疗安全预警.(八)院领导布置的其它相关工作。二、 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院长总揽全局、负总责;分管领导按分工负责相应科室;各职能部门负责相应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及处理。各部门、科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防范工作.第二章 患者知情权的告知一、告知原则(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直接告知患者的,应当请患者签署《病员告知委托书》。(二)医务人员应当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对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告知应当准确,避开因严重告知不全而导致医疗纠纷.二、被告知对象(一)18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患者,应当直接告知患者的监护人.(二)神志清楚的 18 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