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第六中学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制定此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单位名称是 魏县第六中学 ,英文名称为 No
6 Middle School of Weixian
第二条 本单位临时住所是 魏县联通公司二楼
第三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类型是 财政补助 类,申请设立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17 万元
第四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 魏县人民政府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五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 为魏县教育事业做贡献
第六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一) 培育初中学生;(二) 培育高中学生;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 魏县人民政府
第八条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 制定、修改章程;(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条 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 民主推举、考察任用
第十一条 行政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一)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校的教育行政工作 ;(二) 负责组织制定学校长远规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 审查学校的各项工作制度;(四) 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具体经费来源为;(一)财政补助收入;(二)事业收入;第十三条 本单位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四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五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在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