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康大药房医疗器械 管理条例培训试题 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岗位: 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 1 分,共 40 分): 1、为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 2、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于 2024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共八章 80 条。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处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处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器械的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并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及时对医疗器械的风险变化进行分析、评价,对分类目录进行调整。 6、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重复使用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不列入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 7、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 8、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6 个月前向原注册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的申请. 9、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临床试验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临床试验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10、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1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1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