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和考务人员守则 考评员:是指具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员,主要负责对某工种、层次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评分等工作。 考务员:是指职业技能鉴定所的一般工作人员,主要负责考场的组织,准备等各种考务工作.一、考评员守则1、考评员和考务员在执行考评及考务工作时,必须佩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发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胸卡或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员胸卡。2、考评员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工作前,必须熟知本次考核的工种、项目、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并在考前由考务员配合做好有关设备的准备和检查工作。3、考评员或考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考场规则。4、考评员必须做好考核评分工作,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力求做到准确、公平,最后应将考核结果填写在职业技能鉴定发证审批表上,并签名。5、如有亲属或任教班的学员(学生)参加考核,考评员应主动回避.6、考评员必须秉公办事,严守考评纪律,不许弄虚作假,不徇私、不舞弊、不以权谋私并主动接受主考人的监督。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判教育,吊销考评员资格证书乃至提请有关部门给予纪律等处分。二、考务员守则1、在鉴定组织实施的过程中,遵守公正性原则、程序化原则、保密性原则、相互约束原则。鉴定组织实施过程包括:鉴定前的组织准备(制定鉴定计划、发布鉴定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鉴定前的技术准备(完成试题准备、考场准备、人员准备);鉴定施测(实施理论和技能考试、阅卷和考评打分);鉴定后的结果处理(进行成绩登记、质量分析、处理结果、颁发证书). 2、准考证是参考人员参加鉴定考试的必备证件,不得以其它证件代替。准考证上要写明理论和操作考试的日期、时问、地点以及考试的主要注意事项。在考场中,准考证配以身份证共同使用,不允许两证不全者进入考场。 3、各技能鉴定机构应设有保密场所和设施用以存放未启用的试卷.试卷、答案、评分标准未启用前,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启封.鉴定站各考场所用试卷应按参考人数并备用两份的数量,提前两周报省鉴定中心,试卷的开封发放必须是在考试时间到时在各考场同时当场进行. 4、技能鉴定通常需要安排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考场。理论考试的场地要求环境宁静、干净、明亮、宽敞,便于管理。每个考场考生数量不超过 30 名,实行单人、单桌,单行排列,前后左右保持间距 80 厘米以上。操作技能的考试场地应干净、卫生、明亮,设备仪器完好,应备的物品齐全,符合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