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讨论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有关管理规定,为支持我校讨论生积极开展科学讨论,营造良好的科研育人氛围,切实提高我校讨论生科研能力,全面提升我校讨论生培育质量,学校特设立讨论生科研创新项目,为法律规范资助项目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项目重点支持我校全日制在校讨论生开展具有较强学术价值的探究性讨论.第二条 项目评审和管理秉承“质量为先、创新为本、内涵为重”的原则,坚持“择优资助、严格管理、注重效益”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二章项目申报管理第三条 项目选题可根据校内专家学者和校外单位提供的选题指南进行申报也可以实行自主选题方式进行申报。第四条 讨论生科研课题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凡获准立项作品,均可获得“云南大学讨论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 3000 元,理工类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 4000 元;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 6000 元,理工类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 10000 元.鼓舞学院、讨论院(所)以一定比例予以配套。第五条申报对象和条件(一)我校在校全日制非毕业年级硕士或博士讨论生均可以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二)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前期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已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基金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三)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相关学科领域内至少一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于副教授的专家学者担任指导老师并给出推举意见。(四)课题负责人一个年度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第六条 申报工作流程(一)党委讨论生工作部·讨论生院在立项申报前向各讨论生培育单位和政府、企事业单位广泛征集选题,形成当年选题指南,并及时发布通知公告。(二)各讨论生培育单位根据自身学科优势,积极向学校推举具有学科特色和讨论价值的选题;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单位讨论生进行课题申报,完成项目申报指导、初审工作,择优向学校推举.课题申报成员涉及多个单位的,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名义进行申报。(三)党委讨论生工作部·讨论生院在收到各单位提交的申报书后,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工作,并在校园网发布立项公告。第三章 项目执行管理第七条 项目讨论周期原则上为 1 年,重点项目经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党委讨论生工作部·讨论生院批准可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 2 年。第八条 项目一经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