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是何时颁布的?何时实施的? 答:1996 年 10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6 年 10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八号公布,自 199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P39)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公民对人民防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权利:享有防空疏散、掩蔽、医疗和救助,必需的生活供给,接受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等权利. 义务:参加人民防空建设,负担人民防空费用,保护人民防空设施,参加群众防空组织,接受人民防空教育,学会防空、救灾的一般技能,遵守执行人民防空通告规定的注意事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于何时公布施行? 答: 2001 年 4 月 28 日。 4、《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自什么时间起实行? 答:1998年10月1日。 5、《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于何时颁布? 答: 2001 年 5 月 26 日 6、人防工程拆除审批的办理依据是什么? 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 7、市、县(市)、区级人防主管部门予以拆除审批的人防工程办理条件? 答:办理条件: ㈠因城市建设、道路改造确需拆除的; ㈡ 5 级以下人防工程、300 平方米以下 5 级工程和疏散支干道工程(其他工程经审查后上报,审批权限在省、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㈢按有关规定经市人防办批准后,限期补建或缴纳拆除补偿费. 8、对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行为,应依法如何处理? 答:依照《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对个人处以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9、对投资建设和开发利用人防工程有哪些主要优惠政策? 答:依照《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 鼓舞、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常由投资者使用管理,开发利用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建设和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税收、用电、用水等方面给予优惠。 10、什么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