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 xxxxx 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支付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同时简化业务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付款种类包括设备付款、材料采购付款、报销付款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 付款业务职责分工如下:(一)经办部门负责人和主管经理应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必要性负责,严格控制支出
(二)核算会计负责审查相关票据的完整性、合规性,具体为:1
所提交资料是否齐全、合规,相关附件是否完整并经审批
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要求或规定的标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财务部负责人负责付款财务风险的把控,核实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核实付款流程是否完整、依据是否充分
第三章办理原则第五条 公司与外部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除第六条规定外)付款时,均应先挂账后付款
第六条 公司支付的预付款、质保金、报销费用,可以不挂账直接付款
第四章挂账业务流程及相关处理要求第七条 各项经济业务挂账时,需要经办人填写挂账申请单并履行签批手续后到财务部挂账
第八条 挂账流程依次经业务人员、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核算会计、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九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业务挂账(一)编写会计分录借: 原材料/制造费用 贷:应付账款—xx 单位(二)必要附件:1
生效的合同原件及合同审批表
审批手续齐全挂账申请单
第十条 对于货已到票未到的业务,需要提供审批手续齐全的暂估挂账申请单
第十一条各项经济业务挂账后履行付款时,除审批手续齐全的付款申请单、收据等附件外,经办部门还需复印(并上传)付款要约条款作为付款附件
第五章直接付款业务流程及相关处理要求第十二条付款业务审批流程付款业务审批流程:依次经业务人员、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