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租赁场地、数量与用途 场地座落世纪天成西侧,面积,用途幸福大厦施工场地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场地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 出租场地月租金元,承租方将租金以方式给出租方。第四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变更1、承租方将租用场地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重新签订场地租赁合同。2、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洁.承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 1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第五条 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场地:1、承租人擅自将场地转租、转让或转借;2、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的,如承租人到期临时无法找到场地,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第六条 违约责任1、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场地的,应赔偿租赁场地内承租方投资的全部财产和退场费用。 2、出租方因故终止合同,由此造成承租方经济损失,出租方应赔偿给承租方一切经济损失。第七条 免责条件1、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场地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 份.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