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小区垃圾清运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签订日期:小区垃圾清运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保持的环境卫生,及时清运废土和生活垃圾,避开业主投诉,本着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精神,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乙方承包甲方的废土及梯道、小区沿街商铺的所有生活垃圾、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废品清运工作
乙方必须做到天天清运,日产日清
在甲方未完善垃圾转运站之前,由乙方在旁设立临时转运点进行收集转运,并确保转运点的卫生干净,对转运点周边居民(住户)不造成影响
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有意于合同期满后续约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合同
三、费用结算及支付1
清洁服务费以下列第种形式计算:A
按小区实际入住户数每户元/月(含税)支付费用(以每季度第一个月甲方提供的实际入住户数结算);若全部入住完毕,按元/月(含税)定额计算
固定服务费用每月¥元(大写:人民币元)
上述清洁服务费已包含乙方的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税金等实现合同的所有费用
清洁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每月 5 日前,乙方将上月相关结算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通知乙方审查结果
(1)审查通过的,乙方向甲方出具等额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2)审查未通过的,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资料重新审查,直至审查通过,审查通过后,按以上第(1)项约定执行
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先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账户名称:帐号:乙如确需变更收款账户,需提前 20 日书面通知甲方
四、履约保证金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该保证金于合同到期终止后,由甲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