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甲方:乙方:由甲方承建的合同段路基路面工程建设任务,由于施工需要及实行乙方自愿的方式,双方在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关于培土路肩一事,征得乙方在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及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所应配套的人员、机械、施工物资等方面所做的承诺,由乙方承担部分培土路肩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内容:一、工程数量及单价:工程数量以乙方实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为准
单价:培土路肩元/立方米
二、施工技术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严格按国家现行法律规范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土建工程)中的各项《技术法律规范》、《图纸》等的要求进行施工,做到分项工程优良率 100%
2、工程质量经甲方、驻地办及总监办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及外观质量征得业主认可后,甲方才能继续安排下道工序施工
3、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甲方和乙方三方进行,对未达到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质量标准的工程由乙方进行返工处理,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质量管理方法: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每受到驻地办、总监办及建管办一次书面批判,甲方将分别处罚乙方人民币 1万元、3 万元和 5 万元罚款,同时甲方视质量事故严重程度及对甲方造成的负面影响程度,有权终止合同,并处以乙方承担施工项目合同价款 10%的违约保证金
三、工期要求按业主及项目部要求的工期完成本合同施工任务
四、施工管理及工程数量验收:1、施工管理:乙方在施工管理上隶属甲方路面施工分部管理,乙方各工序检验及转序等工作,首先须经甲方路面施工分部技术人员验收认可,同时征得旁站监理及驻地办专业工程师的许可认证后,方可进行各工序的施工
2、工程数量验收:工程结算以实际完成数量且满足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的施工图纸数量为准
3、乙方进后所有施工人员要上人身安全责任险(由甲方统一上,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