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城镇九年制学校生活教师考核细则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我校寄宿制办学水平,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查对象:学校生活指导教师二、组织实行:实行量化积分制,由生活处负责执行考核工作,实行周通报、月汇总、学期末总评
三、成果运用:1、考核积分和学期末岗位责任奖挂钩
2、作为教师工作状况记录载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3、作为下一次竞聘上岗的重要根据
4、作为晋升职称职务、评比先进的重要条件
四、考核内容:政治思想、师德修养、敬业精神、工作纪律、岗位职责、工作实绩
1、政治思想( 5 分):贯彻上级精神,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参与政治学习,不停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
公布传播有损教育系统和学校形象言论的扣 3 分;政治学习参与不准时不认真扣 3 分;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 3 分,导致严大损失的按岗位事故处理
2、师德修养( 5 分):为人师表,服务育人,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不说、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话和事,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和钱财,不偏护纵容学生的不良行为
违者一次扣 2 分;联络家长要热情大方,做到有问必答,发生家长因生活教师的工作不到位而投诉的,一经查实,每次扣 2 分;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的扣 1—2 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扣每次 3—5 分;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导致重大损失者按师德一票否决处理
3、敬业精神(10 分):热爱生活岗位工作,有奉献精神;工作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观念转变滞后,工作态度消极的扣 3 分;工作推诿扯皮,带情绪工作的扣 3 分;没有大局意识,工作拖拖拉拉的扣 3—5 分;责任心差,工作失误的扣 3—10,导致重大损失的按岗位事故处理
4、工作纪律(30 分):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不准时到岗交接班,迟到、早退一次扣 3 分,旷工一次扣 10 分按岗位事故处理;与班主任(科任教师)、家长会和其他生活教师交接学生交接班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