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 【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电大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及详细答案 1 一、不定向选择题 1、ABCD 2、C 3、A 4、A 5、A 6、A 7、C 8、C 9、B 10、A 11、ABCD 12、CD 13、ACD 14、ABD 15、CD 16、ABCD 17、ABD 18、ABC 19、BCD 20、BD 二、 简述题1、 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特征。答:(1)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一样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似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2)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体现为三*法律体系之间的法律冲突。(3)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体现为中央政府缔结或加入的国际公约的效力范围。(4)我国的区际法律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复合制的特征。2、 简述法律本座说。答:19 世纪,德国法学家费德里克.卡尔.冯.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萨维尼认为,每一法律关系均有一种确定的“本座”,即一种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合用的法律。3、 简述冲突规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答:冲突规范是指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合用哪一国法律来调整的规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冲突规范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只指出该民事关系应合用何国法。(2)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相结合,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论述题1、查阅有关资料后,评述法律关系本座说及其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答:(1)19 世纪,德国法学家费德里克•夫尔•冯•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种新阶段。他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络每一法律关系均有一种确定的“本座”,即一种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所应合用的法律对多种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合用其“本座”所在地的法律,且除个别的例外状况不应拘泥于其为外国的法律。 (2)评论: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在国际私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萨维尼一改统治了几百年的通过法律性质选择法律的措施,代之以通过法律性质选择法律的措施,这在措施论上是一种历史性突破,他发明性他提出了处理法律选择中的连接点,为国际私法的规范化和更具操作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萨维尼的理论对国际私法的发展具有极具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