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口区十一五期间名师培训人员考核措施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名师参训人员的培训效果,实现培训目的,根据《大连市“十一五”名教师培训人员考核措施》和《大连市“十一五”期间中小学名师原则》,制定本考核措施
一、考查对象参与大连市“十一五”期间中、小、幼名师培训的全体教师
二、考核原则1、目的性原则:以培训理念、培训目的及培训内容为考核的基本根据
通过考核,有效检查参训教师的目的达到状况
2、多层次原则:考核中采用定性与定量、单项和综合、平时和年终、组织与群众及自评相结合的措施,客观公正地评价参训教师的参训状况和专业提高状况
3、过程性原则:重视过程考核,通过考核反馈,有效鼓励参训教师的专业发展愿景
三、考核内容及原则考核的内容重要包括师德修养、教学工作、教研工作、教学创新、科研成果、示范作用
考核重点是教师培训后的师德修养、教学创新及示范引领作用的发挥状况
参训教师考核的详细内容为1、师德修养(15 分)重要包括:(1)政治思想体现;(2)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状况;(3)治学态度与专业思想状况;(4)敬业奉献精神;(5)师德评议成果
2、专业知识(10 分)重要包括:(1)系统的学科专业知识;(2)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3)广泛的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知识;(4)较高的文化素养
3、教育教学实践(15 分)重要包括:(1)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独特的教学风格;(2)参与新课程改革实践状况;(3)教学改革及课堂教学创新状况;(4)承担公开课、研讨课或观摩课状况
(4)班主任工作状况4、教育科研(20 分)重要包括:(1)结合教育教学进行课题研究状况;(2)承担区级以上科研项目及完毕状况;(3)科研成果及获奖状况
5、教育教学业绩(20 分)重要包括:(1)教育教学业绩明显,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声望,学生喜欢,同行承认;(2)履行岗位职责,完毕额定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