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河镇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评价方案为深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山东省素质教育会议精神,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愈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停增强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和积极性,根据《滕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评价方案》特制定全镇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评价方案
一、考察对象全镇小学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及措施考核从道德规范、教学常规、研究与提高、教育教学效果、工作量、特色工作等方面进行千分制考核
(一)道德规范(100 分)1、政治体现、师德素养、遵纪守法(30 分)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对的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多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举止文明端庄;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关怀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公正、公平、严谨客观地行使监督评议职责,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
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不准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不准公开排列学生考试名次
根据《滕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措施》中政治体现和师德素养的考核措施:由本校的领导、同事、学生、家长(或施教区干群代表),对照《规范》的详细规定,分别对教师一学期来的师德体现进行无记名测评,并对其测评成果按人员分类汇总
测评总分值 100 分
领导、同事、学生或家长(或施教区干群代表)平均分按 50%、40%、10%的比例记分
汇总后测评得分×30%,即为该项总分
每学期一次,考核成果放假前一周上报
2、政治学习(10 分)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对教师的政治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检查量化得分划出等级上报
A、B、C 三级的比例为 3:5:2,所赋分值为 10 分、9 分、8 分,考核成果放假前一周上报
3、出勤(6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