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办理流程一、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应当通过所在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师协会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实习人员需提交1、《实习人员登记表》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3、市律协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市律协出具的有关培训证明;4、实习人员完毕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5、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第 4 项规定提供的证明材料,是指不少于 10 份的实习人员参与重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工作文书、操作记录、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需提交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登记表》2、市律协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实习人员完毕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第 3 项规定提供的证明材料,是指不少于 10 份的实习人员参与重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工作文书、操作记录、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三)律师助理人员需提交1、《律师助理人员登记表》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3、市律协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实习人员完毕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5、律师助理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第 4 项规定提供的证明材料,是指不少于 10 份的实习人员参与重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工作文书、操作记录、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二、申请流程实习人员准备好上述材料后一并报送市司法局 4 号楼办证大厅。市律协将在 30 日内安排面试考核时间,并在西部律师网上公布。请实习人员随时关注并安排好时间准时参与,恕不再另行告知。三、市律协出具考核意见1、考核结束后,市律协将对考核合格人员在西部律师网上公告五天,公告期满后公布通过实习考核的人员名单;2、通过考核的人员,市律师协会在《实习人员登记表》上出具考核合格意见,作为其申请律师执业的有效证明文献。 3、未通过实习考核的人员,市律协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实习人员对考核不合格的意见及处理成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律师协会申请复核。四、其他事项1、如当月申请考核人数较多,当月考核次数会临时增长,详细时间请随时关注西部律师网。2、如有补充规定,市律协将另行公布,以上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于重庆市律师协会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