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1Z30 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1Z30 严禁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1Z30 严禁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1Z30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Z3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1Z30 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一、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毕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获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二、施工企业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施工总承包每个资质类别划分为 3 至 4 个资质等级,即特级、一级、二级或特级、一级至三级。 三、施工企业的资质许可(一)施工企业资质管理体制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其他各行业有关部门各负其责。 (二)施工企业资质的许可权限1、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实行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1)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2)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3)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4)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5)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都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2、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实行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1)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2)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3)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4)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3、略 四、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一)企业资质的申请 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企业主项资质。 (二)企业资质证书的延续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5 年。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 60 日前,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延续期 5 年。(三)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 30 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1.2.略3.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的资质办理 1)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置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对应的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