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年级组教师考核细则级组教师个人考核积分=德+勤+能+绩即:100±x=10+15+(20±x)+(55±X) 一、考师德(10 分)重要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每学期期末分三条渠道进行考核,一是学生代表填评议信息表,二是年级组填评议表,三是领导干部填平日考察表
三条渠道的评分权重分别为 3:4:3
师德考核由政教处组织实行二、考勤(15 分)要讨教职工出满勤,在上课、监考、阅卷、自习、早读、会议、集体活动时间必须在班;早操、课间操、学生重大集会或其他集体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参与
(一)、考勤措施1、各处室主任由校长室负责考勤,各处室主任负责本处室所有人员的考勤
2、考勤实行定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措施,上午第一节、第四节课和下午第一节、第四节课为定考
考勤人员考勤时,未见其人,则按旷工或旷正课一节计,上、下午第一节,上课后十分钟内到者,计为迟到
3、政教处负责对各处室的考勤、出勤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量化计分,学期末汇总,确定各处室出勤状况均分
(二)、请假规定1、实行请假条制度
教职工因病因事须调好课后方可请假,请假条先由处室负责人签字,再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报政教处备档,无请假条者按旷工看待
2、请假审批权限
请假半天,由政教处审批;一天由分管政教的副校长同意;病假 15 天以内、事假 3 天以内由所在学校校长审批
超过规定期限的病、事假由教育局审批
病假须出具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产假、婚假按有关政策执行
重大疾病按区教育局文献规定处理
5、凡参与函授、岗位培训、学历教育或继续教育及自学考试者,要持有关学校告知或证明,报校长室审批后,按到岗看待;外出学习出差等也按到岗看待
(三)计分措施出满勤得 15 分,缺勤则合计扣分
1、教师旷工每天扣 10 分,事假每天扣 0
5 分,空堂每节扣 5 分,迟到、早退每次扣 0
3、各处室负责人每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