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措施(试行)为严厉 XX 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如下简称“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地运行,根据有关规定和窗口工作规定,制定本措施
一、考勤制度(一)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或市政务中心另有调整外,市政务大厅与进驻部门工作窗口实行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上下班作息制度,实行坐班制
周五下午为市政务中心及大厅学习时间,不对外开展业务
(二)窗口工作人员应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和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三)窗口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
(四)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务、公休假或因私离开窗口工作岗位的,均应按本措施“请假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五)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状况由市政务中心如实记录并按月通报,纳入窗口工作人员及其所在窗口的考核内容
二、请假制度(一)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实行请假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务、公休假和因私离开窗口工作岗位的,均应履行请假手续,假期届满应及时销假
特殊状况需续假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二)凡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应由所在单位安排人员到窗口临时替岗,保证窗口工作正常开展:1.有多名工作人员的窗口部门,窗口负责人需请假的;2.有多名工作人员的窗口部门,其窗口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上的;3.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部门窗口,其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的
(三)事假1.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务或因私请假的,按事假看待
2.窗口负责人离开窗口工作岗位半天以内(含半天)的,应报市政务中心同意
3.窗口工作人员离开窗口工作岗位半天以内(含半天)的,由窗口负责人同意并报市政务中心立案
4.窗口负责人、窗口工作人员离动工作岗位一天以上(含一天)的,应事前填写“请假条”,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市政务中心立案;5.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享有探亲假、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