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时事政治:食品安全最严惩罚当从监管开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5 月 14 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
修订草案提出,建立最严格的监管惩罚制度
对违法行为加大惩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5 月 15 日《长沙晚报》)面对频频曝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社会上重典治乱的呼声日益高涨
今年两会,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汇报中明确提出,“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罚、最严厉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作为一部保障食品安全的专门法,食品安全法在出台 4 年后即予以修订,亮点就在于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最严格的监管惩罚制度
应当看到,食品安全严峻形势的背后,违法成本之低难辞其咎
“三聚氰胺事件”,很大程度上就源于法律法规惩罚力度太轻,给了违法犯罪分子漠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底气
因此,在立法层面建立最严惩罚制度十分必要
贪婪是资本的本性,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再严厉的惩罚都会有人铤而走险,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切实负起责任,饰演好公众餐桌守护神的角色,及时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
同步,从另一种角度讲,徒法不能自行,再严格的法律制度也需要有力的执行才能发挥威力
假如监管执法环节形同虚设,食品安全的“三个最严”只能是看起来很美
目前,食品安全犯罪易发多发,恰恰阐明监管存在一定问题
首先,在某些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属于“九龙治水”、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见利益就上,见问题就让
类似“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三顶大盖帽管不好一盘豆芽”的现象十分普遍
4 月,沈阳警方查获 40 吨毒豆芽震惊全国
实际上,当地媒体在查处前一年就对当事人生产毒豆芽予以曝光,工商部门只是以无照经营对当事人进行简单惩罚,之后就不了了之
甚至,在查处后的专题讨论会上,当地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