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投诉首访责任制法定时效自查细则根据《客户投诉管理办法》、《首访责任制》等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各岗位员工的服务行为,增强员工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达到“事事归口管理,件件责任到人”的目标,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和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特制定本细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文明服务、高效落实原则,严格执行客户投诉首访责任制要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投诉处理服务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工作目标(一)沟通快捷。坚持每项投诉都能够有人接管,每个接收到投诉的员工都能够与客户进行快速沟通,及时转交问题线索,扎实做好处理。推动工作高效开展,(二)服务高效。坚持文明服务的工作模式,对待客户要耐心专注,使用文明语言,注重跟进办理过程,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做到有头有尾。(三)责任到人。明确首访接触人和首访责任人共同承担客户投诉首访责任,严格履职尽责,推动落到实处。三、自查项目(一)首访接触人是否礼貌待人、耐心服务。是否以主动热情的态度接待客户,积极主动使用文明用语,有无出现推诿扯皮、急躁不耐烦现象。接待客户过程中,首访接触人是否用心倾听客户诉求,详细、准确记录客户反映情况,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客户进行沟通,及时安抚客户情绪,尽最大努力当场化解矛盾。(二)对非本部门对口处理的投诉案件,首访接触人是否及时转交客服投诉岗,并与客户做好沟通。(三)首访接触人是否持续关注投诉问题的进展情况,直至问题处理完毕。如果客户再次与首访接触人联系,是否做好解释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首访责任人。(四)首访责任人接到客户投诉后,是否实时受理客户投诉,及时(不晚于1个工作日)与客户取得联系,正式告知投诉受理情况及预计处理时间。(五)首访责任人是否快速调查客户投诉反映的问题。能够即时解决的,应立即办理或给予答复;不能即时处理的,要与客户做好过程沟通解释,安抚客户情绪,避免客户认为投诉处理不及时引发投诉升级。(六)首访责任人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诉问题的调查核实,及时做出投诉处理建议,并将投诉处理结果反馈至本级客户服务部门。(七)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是否本着先外后内的原则,优先解决客户问题,及时拿出处理方案,安抚情绪、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八)在投诉处理过程中,首访责任人是否及时将问题处理进展和预期时间,定期反馈给客户,特别是对于较复杂的投诉件,更要注重过程沟通,安抚客户情绪,掌握客户态度动向,避免客户不满升级。(九)首访责任人应在确定最终处理方案时,是否第一时间联系客户,告知处理结果,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妥善化解投诉纠纷,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首访接触人。(十)是否在10个工作日处理,需转办处理的投诉件,主要处理部门是否在接到转办件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客服部门反馈核查进展情况或最终处理意见;重大、疑难投诉件处理是否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诉件复议是否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四、自查时间安排时间进度自查范围进度2019年8月2019年1月1日—5月31日2019年9月2019年6月31日—9月30日2019年10月2019年10月1日-10月31日,2018年1月1日—2018年4月30日2019年11月2019年11月1日-11月30日,2018年5月1日—2018年8月31日2019年12月2019年12月1日-12月31日,2018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五、自查方法本细则根据实际,制定以下流程,并严格遵照执行。(一)案件筛选。客服部门按照自查范围,坚持每周从系统内抽取全量的案件信息,根据自查项目要求,初步筛选。(二)形成清单。客服部门将初步筛选结果进行梳理,对疑似问题案件,按照要求进行分类汇总,形成核查清单。(三)及时反馈。根据“谁处理、谁负责”的原则,将核查清单下发至责任人。如果处理人员由于各种原因已不在本公司或部门,则安排审核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跟进。(四)自查审视。责任人根据自查项目要求,对核查清单中的疑似问题案件进行自查审视,过程中要将自查情况在底稿中进行登记反馈。(五)做好整改。对自查发现问题,由责任人根据实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