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城市化管理向乡镇延伸调研报告“城市管理三分建、七分管”,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自成立以来,不断创新城市管理理念,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综合执法工作理念,将城市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管理走向治理,通过购买服务、出台社区管理办法等方式,探索多元化城市治理模式。2017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综合执法向基层延伸。一、乡镇城市化管理现状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我县加快推进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管理服务工作,随着“四个平台”建设、省级卫生乡镇创建等工作的开展,基层治理体系逐步完善,人居环境和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提升。目前城市管理执法从街道向乡镇延伸,综合执法中队已在温溪、船寮、山口建立并开始运转,东源、腊口中队即将挂牌运行,高湖、北山中队正在筹备当中,执法中队的的进驻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乡镇执法的缺失。执法中队进驻后,温溪、船寮、山口等镇主街区街面秩序显著提升,乱搭乱建、乱拉乱挂等“六乱”现象得到有效改善,乡容镇貌大为改观。二、城市管理向乡镇延伸存在的问题由于相关制度缺失、城镇管理力量薄弱、意识转变不到位、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原因,乡镇城市化管理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乡容镇貌的管理程度、标准、范围没有统一规范,仍处于摸索阶段;管理职责不清晰,职能交叉、管理分散;重建轻管,城镇基础设施缺乏有效管护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乡镇城市化管理水平。(一)配套政策、制度不完善等。城市化管理最密切的法规目前主要有《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这两部法规的适用主要以城市为主,管理标准较高,而各乡镇社会发展程度与群众环境卫生意识不高的矛盾固化,许多具体问题在处置和管理标准上难以拿捏,由于法律的不适用,执法队员执法时往往会遭遇法律依据难题,一些违法违章行为也得不到有效制止和查处。(二)意识转变不到位。一是政府管理意识缺失:“城市管理三分建、七分管”,如今乡镇城市化管理工作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缺少系统性城镇管理体系,后期维护和管理不到位,规划建设与后期管护未能互为保障,相互促进;管理职能与执法职能划分发生错位,实行综合执法要求将有关部门的监督处罚职能剥离出来交给综合执法部门,但有的部门混淆了管理和执法的性质,将管理职能卸载转移到末端执法层,以行政处罚手段替代日常管理,造成管理弱化,既增加了工作层次和过程,也肢解了管理职能,降低了效率。二是村民组织自治意识不到位:目前村民的自治意识和热情不强,习惯于被动接受管理,自治组织的运作机制和管理方式相对滞后,难以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三是乡镇村民环境意识薄弱:乡镇的大部分区域是农村,由于长期的传统观念和生活习惯影响,街井集市、路边小摊小贩的吆喝对于他们而言,意味着繁荣和方便,原有的乡镇环境已被默许和接受了太多年,导致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难以被群众所认同,这些都给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难度。(三)基础配套设施管理缺失。农村地域广阔、集镇不均、村落分散,政府缺少资金,基础配套设施的管理难以全面普及,日常管理不到位,道路破损严重,环卫设施、公共设施、路政设施等损坏后难以修复是很多乡镇的通病,这就加剧了乡镇“脏乱差”问题。(四)执法力量薄弱。乡镇城市化管理执法不仅包含乡容镇貌管理,还包含水利、林业、农业等多方面,目前只有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各主要乡镇设立了执法中队,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的职能部门还未将执法力量下沉至乡镇,加之村民自治力量薄弱,目前承担执法职责的主要是执法中队,各执法中队缺编严重,人员配备不足,专业人才欠缺,导致执法效率不高。(五)缺乏疏导。在规划城镇建设时缺乏停车、垃圾处理、临时性经营场所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设置,也没有设立相应的疏导点位,导致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日益严重,加剧了占道经营、随意摆摊设点的违章现象,加大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