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 条 为了保证外墙涂料工程施工质量,特制订本规程。 第 1。0.2 条 本规程适用于乳液型、溶剂型薄质涂料施工的各类工业及民用建筑的外墙涂料工程。 第 1。0.3 条 外墙涂料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措施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材 料 第 2。0.1 条 本规程所述的材料是指合成树脂乳液型、溶剂型外墙涂料。 第 2.0。2 条 在外墙涂料工程中应用的涂料,其性能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具有材料生产厂的质量保证书,并经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 2。0.3 条 外墙涂料工程中所用的封底抗碱材料性能必须与外墙涂料相匹配。 第三章 基 层 第一节 适用的墓层和类型 第 3.1.1 条 外墙涂料的基层应为普通、中级、高级抹灰基层和混凝土基层.抹灰材料应用 1:2~3 水泥砂浆或 1:1:4~6 水泥、石灰、砂组成的混合砂浆.1:2~3 的水泥砂浆抹灰层应以括糙和面层两次成型,面层应粉光。1:1:4~6 的混合砂浆抹灰应以括糙、中层和面层三次成型。面层宜用 1:1:4 配料,其中洁净砂必须通过 2。5mm 筛子。 第二节 基层的一般要求 第 3。2.1 条 抹灰和混凝土基层的质量要求应符合 JGJ 7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第 3。2。2 条 不论抹灰层或混凝土表面层,不得有沽污物。 第 3。2。3 条 基层不得有裂缝或起壳。 第 3。2。4 条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 8%,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 10%。 第三节 基层处理和检查 第 3。3.1 条 起壳、裂缝、脚手支撑点应补平修正,按要求养护. 第 3.3。2 条 清除墙面一切残浆、垃圾、油污. 第 3。3。3 条 大面积墙面宜作分格处理,分格条应用质硬挺拔的材料制成。 第 3.3。4 条 外窗盘抹灰面层二侧做挡水端,檐口、窗盘底部必须做滴水线,女儿墙顶部,阳台栏板顶部抹灰面泛水应向内侧。 第 3.3。5 条 外墙涂料施工前应对基层的平整,裂缝等质量指标进行验收,并作记录,认可后方可涂料施工. 第四章 施 工 第一节 施 工准备 第 4.1。1 条 外墙涂料的材料准备应根据实际面积与材料的单耗,并计人损耗,正确计算备料。 第 4。1。2 条 根据设计选定的颜色,以外墙涂料标准色卡定货。当超越标准色卡范围时应由设计提供颜色样板,不得任意更改或代用. 第 4。1.3 条 涂料包装桶上的标签不得损坏,储存应避开日晒雨淋,冬季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