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天星幼儿园装修合同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天星幼儿园部分设施及设备的装修改造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西峰区安定西路天星幼儿园内 。 2。 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3。 施工内容: 4。 委托方式: 5。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注:人员施工工费:元,材料采购费用约:元;总计万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别施工项目或特别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根据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付款方式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款 元, 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款 ,余款做为保修金。2. 约定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假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合同价款的 10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假如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0%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选择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