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管理基本制度1
存货管理制度制定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法律规范》及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存货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各类商品、周转材料等
公司代销、代管存货,委托加工、代修存货也适用于本制度法律规范范围
本制度以及本制度框架下的各级分制度和附件以防范公司存货管理中的下列但不限于下列风险为目的:1
存货预算编制不科学、采购计划不合理,可能导致存货积压或短缺;1
验收程序不法律规范、标准不明确,可能导致数量克扣、以次充好、账实不符;1
存货仓储保管方法不适当、监管不严密,可能导致损坏变质、价值贬损、资源浪费;1
存货领用发出审核不严格、手续不完备,可能导致货物流失;1
存货盘点清查制度不完善、计划不可行,可能导致工作流于形式、无法查清存货真实状况;1
存货报废处置责任不明确、审批不到位,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公司在制定本制度时,重点关注的关键控制点:1
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法律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1
存货请购的事项应当明确,请购的依据应当充分适当;1
存货管理控制流程应当清楚严密,存货管理原则及程序应当明确法律规范;1
存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2
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2
存货的请购、审批与执行:1
自营存货的请购、审批与执行:自营存货的请购由各经营单位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请购申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