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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岗位标兵评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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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控制表制度名称季度岗位标兵评选办法制度编号版本新订/修订编写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人签发日期年度评估时间2024新订吴彩霞龚小平姜永富熊月华2024-5-30本次修订原因结合电厂实际,新订制度。本次修订主要内容解释部门综合部季度岗位标兵评选办法一、目的为促进员工工作,提升员工岗位履职能力,树立先进,学习标兵,形成良性竞争的工作氛围,全面提升电厂管理水平。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挂治电厂员工(含后勤人员)。三、管理职责(一)电厂成立季度岗位标兵评选领导小组,由电厂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二)部门成立季度岗位标兵评选工作小组,由部门第一负责人任小组长,成员由部门其他负责人、分部负责人及员工代表组成.四、评选标准(一)评选周期:每季度一次,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对上一季度岗位标兵组织评选。(二)评选项目:1、安全生产岗位标兵:评选范围:安生部办、运维分部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评选限额:3 名2、综合服务岗位标兵:评选范围:综合部办、后勤分部等从事综合服务工作人员评选限额:3 名(三)评选条件:1、思想进步、道德高尚、爱岗敬业、富有团队和奉献精神;2、遵守公司及电厂各项规章制度,任劳任怨,服从上级安排;3、技能过硬,为电厂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后勤服务工作做出突出业绩,岗位履职无明显失误;4、服务意识强,对待员工热情周到,服务优质.五、评选程序及奖励(一)部门工作小组推举,填报《季度岗位标兵申报表》,认为当季度无突出人员,可不申报;(二)人劳培训专责汇总申报结果,报部门工作小组审核,电厂领导小组审批.(三)岗位标兵在电厂网站及宣传板上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有效异议,则审批结果生效。如提出有效异议,则经电厂领导小组讨论协商后最终确定。(四)电厂授予相应岗位标兵称号,并发文予以表彰,奖励电厂员工 500 元/人/季度,后勤服务员工 300 元/人/季度,在月度绩效工资中体现.(五)季度岗位标兵可连任.(六)季度岗位标兵评选结果为员工年度考评参考之一。附件:季度岗位标兵申报表申报日期: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所属部门岗位申报类型典型事迹与优良业绩部门工作小组审核意见:签章:年月日电厂领导小组审批意见:签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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