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制度“一岗双责”制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
学校每个教职员工,既要对自身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负责
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联系德育处、总务处的安全管理工作
德育处负责人 :负责安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教务处负责人 :教育教学安全、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办公室负责人 :学校校舍及用电等设施安全
二、学校各室安全职责 德育处、 (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工室日常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协调、资料报送、校外寄宿生,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安全工作总结
协调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的治理、交通安全教育及学校卫生防疫等安全工作
教务处 责任人: 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及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安全工作
办公室 责任人: 学校校舍、围墙、食堂、厕所及用电线路等设施的安全工作
三、教职工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教职工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1、班主任老师: 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细化到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的每个环节;正确、及时处理偶发事件,课堂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安全事故,在实施抢救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在集体活动、集会中,必须全程参加管理学生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人、事、物,要实行积极行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关怀班级学生健康成长,实施校外寄宿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以及学生往返的安全管理
2、科任老师: 确保课堂教学安全,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
协助班主任加强安全教育,仔细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上课不迟到早退和旷课,自始至终不离开学生,及时清点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