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LED 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规定为充分发挥学校 LED 电子显示屏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发布学校重要信息,宣传、展示学院形象,同时也为法律规范电子显示屏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一、信息发布内容1
学校建设进展的突出成果及校内外的重要活动信息
学校迎接上级部门领导、专家莅临指导等方面的标语
学校重大活动、会议、讲座等临时性信息
二、信息发布相关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遵守学校规定,确保内容合法、准确、真实
以学校公共信息为主体,坚持正面宣传,确保正确、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
严禁播出涉及国家秘密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播放商业性广告信息,不得播放来源不明的新闻信息
有特别需要发布的其他信息,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
三、信息发布的审批程序1
信息发布单位提前 1 个工作日向党委、校长办公室提出发布申请
发布单位填写《×××学校 LED 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单》,经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后,报送交党委、校长办公室审批
如涉及政治、安全稳定等特别内容,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
同时将《审批单》电子版发送到指定信箱
四、发布管理与设备维护1
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 LED 信息的审批、发布、管理
电脑专人专用;电源专人管理
学校资产处对 LED 电子显示屏进行资产登记,并负责定期检测与质量维护
LED 电子显示屏的显示时间为全天 24 小时
五、LED 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的责任追究凡未经审批擅自播放“禁止类”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和直接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年×月×日××× 学 校 LED 电 子 显 示 屏 信 息 发 布 审 批 单申 请 单位 ( 部门 )申 请 日期年 月 日 申 请 发布 的 信息 内 容发 布 时间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