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模板)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学生损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根据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一、学校的权利及义务: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进展,若因学校或老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或惹事生非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 职责范围外发生的.二、家长的权利及义务: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如惹事生非、带违禁物品等),学校、老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家长没协同教育的.3、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损害等。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未满 12 周岁不骑自行车,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开发生交通事故。5、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6、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7、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8、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9、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三、家校的配合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