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文明礼仪标兵”评选方案为提倡社会文明风尚,提高我校学生的文明道德素养,法律规范学生的行为礼仪,推动校园文明建设,促进学生提高礼仪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礼仪习惯,在全校营造“讲文明语、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的良好校园氛围,学校决定开展新一届“文明礼仪标兵"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全体在校学生,以班为单位每班民主推举文明标兵 1 名
二、评选条件:(1)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石厦学校学生一日常规》,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态度端正,体育成绩达标,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与他人交往诚信、克己、慎重、礼貌、仪表得体,讲文明语,做文明事,当文明人
(2)爱护公物,保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摘花、折枝,不乱踩草坪
(3)不进入游戏室、台球室、歌厅、网吧,不抽烟、不赌博,不谈恋爱
(4)助人为乐,在他人遇到困难时,能主动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5)自强自立、勤俭节约、诚实守信
遵守公共场所的各种规定,不影响、不阻碍他人的正常活动
(6)在文明礼仪方面表现突出,无任何违纪现象,能为其他同学做出表率,得到班内同学的认可
三、评选程序:1
各班级依据《石厦学校学生“文明礼仪标兵”评选方案》在本班进行广泛宣传,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以积极向班主任报名
各班召开班会,所有参选学生介绍完自己的相关事迹后,全班同学进行民主投票,确定本班“文明标兵”候选人
“文明标兵"候选人撰写相关事迹材料,班主任填写意见后将其申报材料上交年级组
年级组收齐各班的申报材料后,会同政教处、团委依照评选条件对各级推举人选进行审核,确定“文明礼仪标兵"人选并在校园内公示
公示结束后,学校对“文明礼仪标兵"学生授予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
当选的“文明礼仪标兵"若有违纪现象,将取消标兵称号
四、评选工作中的具体要求1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