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北辰实验中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加强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使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进一步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二条采购原则1、“民主监督"原则:即学校大宗采购均实行民主决策,一切采购均需通过校委会讨论决定,报董事会审批,接受校委会监督
2、“申报审批”原则:即由所需物资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提出采购申请,再由后勤处制定具体采购计划,由后勤主任审批或报分管领导、校长审批或交校务委员会讨论;3、“三审一检"原则:既物资采购实行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及票据审核和质量检测的控制原则
4、“定点采购”原则:为确保采购物品质量,保障售后服务,学校日常所需办公用品、电路、电器维修材料等零杂用品实行定点采购
5、“三比两分离”原则:“三比"即采购过程实行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的采购原则;“两分离”原则即付款与取货不同人,采购与质量验收不同人
学校零杂采购由后勤主任或其他经办人到定点商铺签字取货,由经销商到报账员处凭领导签字确认的发票报账领取货款;大宗采购(如煤炭、大件仪器或设备)由两人或三人一同比质、比价谈判价格,确定采购,由专人(报账员)负责支付货款,由专人负责所采购物资的品质与数量的验收,入库登记
第三条 采购程序物资采购根据“申报审批”原则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根据“先考察,再比较,后确定”的程序进行,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个以上厂家的同类产品
从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仔细比较,充分论证,确定所购物品
第四条 采购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组 长: 负责金额元以上的采购审批或组织校务委员会审议采购计划及组织实施
副组长: 负责元以上元以下的物资采购计划审批及组织实施
成 员:负责教育教学设备采购信息的收集、申报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办公用品采购的质量验收
负责元以下采购计划的审批及实施,元以上采购计划的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