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高级中学警卫职责及管理制度一、门卫必须 24 小时有人在岗,按时登记交接班(北京时间 早晨 9:00—-晚上 21:00),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杜绝无人管理状态。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准干私活。二、早上、下午上课期间和晚自习期间值班人员必须锁上大门,严防学生出校园和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学校。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仔细履行登记手续,外来人员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特别情况除外)四、上课、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出大门或回寝室,如因病或其他特别情况需出校门或回寝室,必须有班主任假条并在门卫处登记后才能离校.五、严禁小商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做好门前“三包”。学生骑自行车到校门口必须自觉下车,自行车应按规定位置停放.六、凡发现校内有陌生人或不明身份的人员,门卫应立即当面询问,劝其离校或上报学校领导共同处理.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当天值班领导并赶到现场,冷静处理.七、节假日未经学校批准,一律禁止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校园。如有特别情况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做好登记。八、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及门卫室的卫生打扫及保洁.坚持每天清扫至少二次.接受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九、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衣冠干净,接待来访人员时注重文明礼貌。上班时间不能喝酒.十、门卫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及请假制度。因病因事须向学校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能调班.十一、放学后检查所有教室、办公室及其他场所是否能已关门上锁;有权盘查并禁止可疑人员进入校园;晚上要适当在校园巡视,保证学校财产安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后寻衅闹事,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十二、以上制度希望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凡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安全事故者,学校将作出相应处理或处罚,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