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学校应建立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应掌握必要的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
2、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培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重要指标
3、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洁净,实行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4、学校食堂应当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6、经营者必须先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否则不得从事餐饮经营活动
7、餐饮业经营者必须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8、应当定期检查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
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9、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10、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好现场,及时(1 小时内)报教育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判或行政处分
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三定一保(定人、定物、定时间、保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