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我企业平常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我司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培训方式采用由企业自行组织培训形成进行
1)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 课时
2)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 课时
3)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水工、制冷工等)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课时
4)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课时
5)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课时
6)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获得岗位操作证书,持证上岗
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获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7)新入职工工必须接受企业、管理处(部门)、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8)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原则、规范、规程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课时
9)管理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是:管理处安全制度、有关工作现场环境及也许存在的不安全原因等
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5 课时
10)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 课时
2、建立义务安全队伍安全教育制度
1)义务安全队伍所有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业技术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5 课时
2)义务安全队伍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获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地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课时
3)新入职工工必须接受三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