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 xx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进展,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有关安全法规,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对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实习实训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第三条依据我校学生在学习期内有一段时间安排在校外进行实习实训,而且点多面广的特点,学校各专业、职能部门的管理必须从校内延伸到校外学生实习实训点。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各专业、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学校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参加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的工作.第二章安全教育第四条安全意识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意识是现代员工的重要素养之一,安全教育必须列入学校实习实训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仔细组织实施。第五条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要做到实习实训前有集中动员教育,实习实训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习实训结束后有安全总结。第六条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第七条在按实习实训操作规程、实习实训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每一次实习实训的特别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并宣传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与老师二级负责制.由教务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负责管理该项工作,各相关老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第九条 就业处职责1、讨论制定学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审核.3、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教学过程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4、负责督查各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第十条指导老师职责1、指导老师是实习实训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2、指导老师代表学校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安全管理,指导老师要严格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遇违纪、安全事故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校领导和就业处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等.3、指导老师安全工作要求(1)实习实训指导老师必须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应急处理...